南昌地铁2号线公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地铁2号线
相关旧事:南昌地铁2号线12日下达房屋征收决议
结 构 |
框架 |
砖混 |
砖木 |
简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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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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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置价钱 (元/平方米) |
1350 |
1150 |
800 |
700 |
520 |
240 |
房屋重置价
大江网讯 记者张愉报道:3月10日,南昌地铁2号线触及的相关区域公示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4月13日记者得悉,经过一个多月的意见征求,4月12日地铁2号线发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评价价钱将在20日发布。
征收补偿根据
非住宅房屋
性质和面积认定
被征收房屋的面积和用处,以房屋一切权证载明的为准。原为住宅房屋在2003年10月1日前延续2年改为非住宅房屋,并依法操持了营业执照和税务注销,至房屋征收时不断作为非住宅房屋运用的,征收时按非住宅房屋予以货币补偿。契合上述“住改非”条件的非住宅房屋性质(运营性或许非运营性)和面积以各辖区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认定的为准。
非住宅房屋性质(运营性或许非运营性)和面积以房屋注销薄记载的为准,无房屋注销薄的以房屋档案记载的为准。若房屋注销簿、房屋档案无记载的,以各辖区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任务组认定的性质和面积为准。房屋注销簿或房屋档案载明运营性面积的,依照载明的面积停止补偿;房屋注销簿或房屋档案没有载明运营性面积的非住宅房屋,如只要一层并作为运营性运用的,可将为运营效劳需求分隔出的试衣间、厕所等一并认定为运营性非住宅面积,由任务组依据现场勘察状况提出认定意见;多层的非住宅房屋的运营性面积,由任务组依据现场勘察状况提出认定意见。
未注销修建
被征收人房屋未经房屋权属注销的,被征收人要向房屋征收施行单位提供相关建房手续,由各辖区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任务组停止调查、认定并提出处置意见。对认定为合法修建和未超越同意期限的暂时修建的,给予补偿;对认定为守法修建和超越同意期限的暂时修建的,不予补偿。
自建房年限不清的由任务组出意见
假如被征收人有证明文件证明房屋是在1985年以前(含1985年)自行搭建的住宅房屋(在单位土地运用权范围内自行搭建的除外),将本着实事求是的准绳,参照有产权的住宅房屋予以补偿安顿。对难以认定自行搭建房屋详细建造年限的,由任务组依据房屋现状提出处置意见。
单位土地上自建住宅有条件地按私房补偿
假如征收的房屋在单位土地运用权范围内,被征收人有证明文件证明该房屋在1985年以前(含1985年)自行搭建将按以下准绳给予补偿安顿:(1)在单位土地上自行搭建的非住宅房屋。征收在单位土地上手续不完全的修建,且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无法确权的单位非住宅,由南昌房屋注销机构出具证明其面积和构造的书面资料,经征收施行单位认可后,报有关部门研讨赞同,在重置价范围内给予补偿。2)在单位土地上自行搭建的住宅房屋。征收在1985年以前由单位自行搭建的住宅房屋,按重置价补偿给单位。如寓居人契合房改条件的,可以先行房改,房改后按私房规范给予补偿。
能否有其他房产归入自建房补偿考量
对难以认定自行搭建房屋详细建造年限,且被征收人在本市城区内仅此一处住房的,按以下方式给予补偿:自行搭建房屋修建面积缺乏36平方米的,按36平方米给予补偿安顿;自行搭建房屋修建面积大于36平方米但户人均住房修建面积小于15平方米的,按实践搭建房屋面积给予补偿安顿;自行搭建房屋修建面积超越36平方米且户人均住房修建面积超越15平方米的,按户人均住房修建面积15平方米给予补偿安顿,其他超出补偿安顿面积局部按房屋重置价给予货币补偿。
假如难以认定自行搭建房屋详细建造年限,但被征收人他处有住房的,由任务组对自行搭建房屋停止测量,并依据房屋现状提出处置意见,由房屋征收施行单位依据处置意见停止处置。
征收补偿、补助及奖励
被征收人可以取得被征收房屋价值和因征收房屋形成的搬迁、暂时安顿、停产开业损失等补偿,并可依照补偿方案相应规则失掉相关补助和奖励。南昌常住户口被征收人住宅房屋修建面积小于36㎡且在本城区无其他住房的,按36㎡房屋停止安顿补偿。
私房住宅
房屋产权互换与货币补偿二选一
私房住宅实行房屋产权互换与货币补偿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市场评价价补偿,即签即办。选择产权互换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修建面积实行“征一还一”,双向评价、互找差价,就近靠档的准绳停止安顿。在就近档户型内,安顿房修建面积超越被征收房屋修建面积局部按安顿房本钱价结算;超越就近档户型安顿的,按安顿房市场评价价结算。安顿房有两处,其本钱价辨别为:朝阳新城5285元/㎡;凤凰家园4335元/㎡。签署补偿协议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按交房顺序支付选房序号。
装饰装修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钱评价机构经过评价确定。此外,户修建面积100平方米以内的每户每次取得500元的搬迁补偿;户修建面积超越100平方米的,每户每次500元另加超出局部每平方米3元。选择产权互换的,在规则或商定的暂时安顿期限内,按修建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3.5元结算暂时安顿补偿;户结算后少于600元的,按600元结算。暂时安顿期限延伸的,暂时安顿补偿费按洪府发【2012】2号文的有关规则执行。选择货币补偿和现房产权互换的,一次性按被征收房屋修建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3.5元发放6个月暂时安顿补助费;户结算后少于600元的,按600元发放6个月暂时安顿补助费。
不同工夫段搬迁可取得不同奖励
假如选择货币补偿,被征收人在补偿签约期限内签约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交房的,另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价价的20%给予补助。被征收人在补偿签约期限内提早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再按工夫分段给予奖励:在2013年5月31日(含)前完成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价价的20%给予奖励;在2013年6月1日至2013年6月15日(含)完成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价价的15%给予奖励;在2013年6月16日至2013年6月30日(含)完成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价价的10%给予奖励;在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15日(含)完成签约并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价价的5%给予奖励;在2013年7月16日前没有完成搬迁的不予奖励。
为鼓舞被征收人提早签署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对在7月15日(含)前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被征收人按以下办法给予奖励:每提早一天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按每户每日200元奖励,最高奖励每户不超越1.2万元,即2013年7月15日(含)前搬迁交房。
私房非住宅
按市场评价价货币补偿
征收私房非住宅按市场评价价实行货币补偿。其中,装饰装修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钱评价机构经过评价确定。被征收人按5元/㎡或委托房地产(资产)价钱评价机构经过评价确定搬迁补偿。征收房屋形成停产、开业的,依照工商营业执照注销的实践从业人数及面积给予6个月一次性最低工资补偿。最低工资规范以南昌相关规则为准。
7月15日前签约搬迁有奖
征收非运营性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在规则期限内完成搬迁的,另可取得6个月暂时安顿补偿奖励。暂时安顿补偿奖励规范按征收私房住宅暂时安顿补偿规范执行。
为鼓舞被征收人提早签署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对在7月15日(含)前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被征收人按以下办法给予奖励:户修建面积100平方米以内的每提早一天,运营性非住宅每户按每平方米20元奖励,其他非住宅每户按每平方米10元奖励;户修建面积100平方米(不含)以上的每提早一天,运营性非住宅每户按2000元奖励,其他非住宅每户按1000元奖励;运营性非住宅最高奖励每户不超越60000元,非运营性非住宅最高奖励每户不超越30000元。
单位自管住宅和非住宅
房改全产权住宅按私房补偿
单位自管住宅实行房屋产权互换与货币补偿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已参与房改取得全产权的房屋和集资房的征收,按本方案私房征收补偿执行;已参与房改仅获得局部产权房屋的征收,依照有关规则完善产权后,按本方案私房征收补偿执行;如该房屋属于单位产权的,属划拨用地的停止产权互换。
非住宅房屋分状况补偿
征收属划拨土地的单位运营性非住宅房屋(有合法报建手续或产权证明的),按市场评价价扣除40%的土地出让金后给予货币补偿。相应土地不予另外补偿。补偿价钱=市场评价价钱-(市场评价价钱-重置价钱)×40%。非运营性非住宅房屋,土地按划拨地价补偿,房屋依照房屋重置价给予货币补偿。非住宅房屋(没有合法报建手续或产权证明的),在重置价范围内给与一定补偿。
征收属出让土地的单位非住宅房屋(有合法报建手续或产权证明的)按市场评价价实行货币补偿。非住宅房屋(没有合法报建手续或产权证明的),在重置价范围内给予补偿,土地按相关规则补偿。
征收原属划拨土地后作价出资或协议出让(未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自管非住宅另行确定补偿方式。
装修补偿、搬迁、停产开业补偿及提早签约搬迁奖励按本方案私房非住宅征收补偿规则执行。
直管公房住宅和非住宅
不能房改的住宅承租人补偿二选一
征收直管公房住宅实行房屋产权互换与货币补偿两种方式。房屋承租人契合房改条件的,可以对其被征收房屋先行房改,然后由房屋承租人选择产权互换或货币补偿。房屋承租人不契合房改条件的,可以选择持续租赁,由被征收人与征收人签署产权互换协议,并与承租人重新签署租赁合同;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依照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价价的10%补偿给被征收人,90%补偿给房屋承租人并解除租赁关系,承租人不再享用本方案征收公家住宅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助和奖励政策。
非住宅承租人按承租期限补偿
征收直管公房非住宅,承租人是国有单位或个人单位的,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价价补偿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依照下列规则补偿房屋承租人:(1)承租期限在5年以内的,领取房屋补偿款的20%;(2)承租期限在5年,不满10年的(含10年),领取房屋补偿款的30%;(3)承租期限超越10年,不满15年的(含15年),领取房屋补偿款的40%。(4)承租期限超越15年的,领取房屋补偿款的50%。装饰装修、搬迁、停产开业补偿及提早签约奖励按本方案私房非住宅征收补偿规则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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