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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地铁2号线房屋征收正式启动-地铁2号线-南昌

时间:2015-11-24 作者:admin 点击:
备受市民关注的南昌地铁2号线房屋征出工作片面启动。4月12日,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在各征收点停止了公示,并正式下达房屋征收令。 地铁2号线途经红谷滩新区、东湖区、西湖区和青山

  备受市民关注的南昌地铁2号线房屋征出工作片面启动。4月12日,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在各征收点停止了公示,并正式下达房屋征收令。

  地铁2号线途经红谷滩新区、东湖区、西湖区和青山湖区,房屋征收总面积约20.1万平方米,触及1473户。记者理解到,本月20日,南昌将发布房屋征收评价价钱,假如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在5月31日(含)前完成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评价价的20%给予奖励。

市民阅读房屋征收公告。本报记者刘济海摄

  未注销修建如何认定?

  依照规则,被征收人房屋未经房屋权属注销的,应向房屋征收施行单位提供相关建房手续,由各辖区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任务组停止调查、认定并提出处置意见。对认定为合法修建和未超越同意期限的暂时修建,给予补偿;对认定为守法修建和超越同意期限的暂时修建,不予补偿。

  征收被征收人有证明文件证明该房屋在1985年以前(含1985年)自行搭建的住宅房屋(在单位土地运用权范围内自行搭建的除外),参照有产权的住宅房屋予以补偿安顿。对难以认定自行搭建房屋详细建造年限的,由任务组依据房屋现状提出处置意见。

  对难以认定自行搭建房屋详细建造年限,被征收人是本市常住户口且在本市城区内仅此一处住房的,按以下方式给予补偿:自行搭建房屋修建面积缺乏36平方米的,按36平方米给予补偿安顿;自行搭建房屋修建面积大于36平方米但户人均住房修建面积小于15平方米的,按实践搭建房屋面积给予补偿安顿;自行搭建房屋修建面积超越36平方米且户人均住房修建面积超越15平方米的,按户人均住房修建面积15平方米给予补偿安顿,其他超出补偿安顿面积局部按房屋重置价给予货币补偿。

  对难以认定自行搭建房屋详细建造年限,但被征收人他处有住房的,由任务组对自行搭建房屋停止测量,并依据房屋现状提出处置意见,由房屋征收施行单位依据处置意见停止处置。

  4月20日发布评价价钱

  依照发布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签约期限为自征收决议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搬迁期限为自签署征收补偿协议之日起15天内。依照方案,4月20日,房屋征收评价价钱将正式发布。

  此次发布的补偿方案明白:被征收私房住宅,补偿方式有房屋产权互换与货币补偿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选择货币补偿,按市场评价价补偿,即签即办;选择产权互换的补偿,按被征收房屋修建面积实行“征一还一”,双向评价、互找差价,就近靠档的准绳停止安顿。

  选择产权互换补偿方式的,等面积局部按双向评价,互找差价;在就近档户型内,安顿房修建面积超越被征收房屋修建面积局部按安顿房本钱价结算;超越就近档户型安顿的,按安顿房市场评价价结算。安顿房有两处,其本钱价辨别为:朝阳新城5285元/平方米(期房);凤凰家园4335元/平方米(现房)。

  选择产权互换的,在规则或商定的暂时安顿期限内,暂时安顿补偿规范按修建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3.5元结算;户结算后少于600元的,按600元结算。暂时安顿期限延伸的,补偿费按有关规则执行。

  选择货币补偿和现房产权互换的,一次性按被征收房屋修建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3.5元发放6个月暂时安顿补助费;户结算后少于600元的,按600元发放6个月暂时安顿补助费。

  5月31日前搬迁 可获评价价20%奖励

  依照补偿方案,选择货币补偿,被征收人在补偿签约期限内签约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交房的,另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价价的20%给予补助。

  被征收人在补偿签约期限内提早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再按工夫分段给予奖励:在往年5月31日(含)前完成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价价的20%给予奖励;在6月1日至6月15日(含)完成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评价价的15%给予奖励;在6月16日至6月30日(含)完成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评价价的10%给予奖励;在7月1日至7月15日(含)完成签约并搬迁的按评价价的5%给予奖励;在7月16日前没有完成搬迁的不予奖励。

  依照规则,被征收人获得的货币补偿款免征团体所得税;重新置办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中相当于货币补偿款的局部免征契税,免征局部契税工夫自下发征收决议之日起1年内购置住宅房屋的无效。

  征收私房非住宅,征收房屋形成停产、开业的,依照工商营业执照注销的实践从业人数及面积给予6个月一次性最低工资补偿。征收非运营性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在规则期限内完成搬迁的,另给予6个月暂时安顿补偿奖励。

  为鼓舞被征收人提早签署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对在7月15日(含)前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按以下办法给予奖励:户修建面积100平方米以内的每提早一天,运营性非住宅每户按每平方米20元奖励,其他非住宅每户按每平方米10元奖励;户修建面积100平方米(不含)以上的每提早一天,运营性非住宅每户按2000元奖励,其他非住宅每户按1000元奖励;运营性非住宅最高奖励每户不超越60000元,非运营性非住宅最高奖励每户不超越30000元。

  本报记者郑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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